太仓市社会综合治理联动中心浮桥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94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7-12-11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作人员配置,满足现阶段工作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太仓市社会综合治理联动中心浮桥分中心工作人员94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安排,政治思想觉悟高,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能胜任岗位需要。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和政纪处分。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社会综合治理巡查员
2、招聘要求:
(1)男性,太仓户籍;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初中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至北环路12号浮桥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小型人事代理窗口进行现场报名(时间9:00-11:30,13:00-16: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咨询电话:53701546)。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范围、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
3、考试形式
进行体能测试、面试两轮考试。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4、体检公示
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体检合格者,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录用。
5、录用
符合条件录用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考核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6、工资待遇
参照太仓市社会综合治理联动中心工作人员待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