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太仓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中队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招录辅警(男性)15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录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自愿原则。
二、招录条件
1.太仓本市户籍;
2.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以后出生),男性;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体表无纹身,政治可靠、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5.退伍军人优先录取,具有摩托车驾驶证者优先录取;
三、招录事项及要求
1.工作岗位:巡逻、接处警等岗位,由单位统一调配。
2.报名地点:太仓市娄江北路128号警务中心开发区中队内,联系人:陆警官,电话:0512-53441628、33055936
3.相关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社保卡、驾驶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
4.相关程序:
(一)体能测试(1000米);
(二)体检;
(三)面试;
(四)政审;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其他不适合担任辅警情形的;
四、工资待遇
1.本岗位属于劳动合同制辅警,人均年收入享受辅警待遇。
2.单位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障金及住房公积金,统一配发辅警制服。
太仓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经济开发区中队
2017.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