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要求,增强“两新”党建工作力量,我市结合实际,计划统一招聘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17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基本素质、身体状况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计招聘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17名,其中:沙溪镇3名,浏河镇2名,浮桥镇3名,璜泾镇2名,双凤镇2名,港区1名,高新区1名,科教新城2名,市级区域党建工作站1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太仓市户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5.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和资格预审
本次区域党建工作站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形式。报名表填写、资料上传、资格预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网址:太仓市人才网(http://www.tcrc.com.cn)。 报名入口
2.报名、资料上传时间:2016年11月29日9︰00—12月12日16︰00。
五、相关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笔试,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招聘单位,多报无效。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1:3。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3.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六、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资格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党务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报考人员所报考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在太仓人才网公布。
七、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在太仓市人才网公布。
九、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十、资格复查和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资格条件复查和考察,聘用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不再进行名额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十一、录用及待遇
1.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太仓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2.录用:录用人员与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3.薪资待遇:市级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待遇按照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作待遇执行;各镇(区)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按照各镇(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年终,对全市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进行星级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对党务工作者实施单项奖励(具体考核细则由市委“两新”工委负责实施)。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0512-53521537。
十三、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联系电话:0512-53123587)
中共太仓市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