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娄东街道办下属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的服务辖区内居民群众,拟招聘11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娄东街道办下属服务中心工作人员6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3名。
娄东街道办城市社区工作人员5名,均为男性。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基层服务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身体健康。
3.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太仓市户籍,中共党员优先。
4.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5.已在高新区(娄东街道)范围内工作的编外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5月23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周六上午8:30-11: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表、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一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党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地址:娄东街道办事处一楼服务大厅15号窗口(郑和中路397号)。联系电话:0512-53534899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2.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中共党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在笔试分数基础上加3分。
3.笔试: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按分数从高到低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娄东街道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宜担任招聘岗位职务的现象,取消资格,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
六、公示、录用及待遇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经公示合格者,由街道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安排具体工作单位,并分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办理社、医保。首次聘用期两年,试用期2个月。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3.经济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执行。
4.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未录用考生,纳入街道储备人才库,如年内街道岗位缺额,在征求考生意见的基础上,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用。
附:
应聘人员报名表
娄东街道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