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太委办〔2018〕69号《太仓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教育局研究同意,我校现公开
招聘校医1名,仓库管理员1名。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资格要求:(1)校医要求医护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医师资格证;能熟练使用电脑。
(2)仓库管理员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户籍要求:具有太仓本市户口。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2018年8月24日。
2.报名方式:将本人详细简历、联系方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原件的照片打包并注明应聘岗位发送至邮箱21004283@qq.com 联系人:朱燕 联系电话:13812901220 联系人:闫龙 联系电话:13776176991
(二)考试
学校将在审查资料后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招聘考试。
1.考试形式:综合技能测评。
2.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知识熟悉程度、计算机操作等综合素质。
3.考试时间、地点:8月26日上午9:00;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太仓市东仓南路128号)
(三)体检
根据考试情况,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替补。体检时间:8月27日。
三、录用及待遇
被录用人员的管理根据《太仓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太委办〔2018〕69号)文件实施,统一采用人事代理用工方式。试用期二个月,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并与用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资待遇参照《太仓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指导意见(试行)》太人社〔2018〕47号)文件执行。被录用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办公室解释。
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