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渠道,吸引优秀人才为高新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太仓高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工程师2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有胜任本职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2、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或工程管理专业。
3、具有工程师职称,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验。
4、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不能应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至3月24日。
2、报名方式:报名入口(开放时间:2017年3月10日9:00至2017年3月24日16:00)。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2、考核方式:综合考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轮环节。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专业技能测试人数比例低于1:5的,直接进入面试;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专业技能测试人数比例多于1:5的,则采用人岗相适度评价,根据报名者信息资料逐个评价,以不高于1:5的比例,按分数从高到低来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人岗评价分数从高分到低依次递补。
4、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相应标准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聘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录用及待遇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新录用的员工,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待遇8万/年,具体面议。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联系电话:0512-53123587)
太仓市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