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文秘1名。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类或社会政治类专业。
4.具有太仓市户籍,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5年以上工作经验。
5.中共党员优先,有文秘或者党建工作经历者优先。
6.能够接受单位安排的出差和加班。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4月21日。
报名方式:报名入口(开放时间2016年4月17日9:00至4月21日16:00)。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2、考核方式: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进行考评,最后确定综合考核成绩。
3、资格审查: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录用及待遇
1、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后,发放录用通知书。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2、录用人员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按照有关规定与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书》。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年收入约3.8万元(含个人五险一金)。
七、其他
本次招聘具体详情、通知、公告请注意浏览太仓市人才网官方网站http://www.tcrc.com.cn/,不再进行书面通知。
本次招聘报名由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联系电话:0512-53123587)
太仓市接待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