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娄东街道办下属服务中心及城市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娄东街道办下属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的服务辖区内居民群众,拟招聘若干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太仓市娄东街道办下属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共18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基层服务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身体健康。
3、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三、报名
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2日至5月31日。
报名方式:报名入口(开放时间2017年5月22日9:00至5月31日16:00)。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2、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
3、笔试: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按分数从高到低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依次递补。
5、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岗位中有优先要求的(户籍、专业),凭相关证明材料,专业优先的可在面试成绩上加2分;户籍优先的可在面试成绩上加1分。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娄东街道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宜担任招聘岗位职务的现象,取消资格,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
六、公示、录用及待遇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经公示合格者,由街道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安排具体工作单位,并依法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3、薪资待遇: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4、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未录用考生,纳入街道储备人才库,如年内街道岗位缺额,在征求考生意见的基础上,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