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滨江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为拓宽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渠道,吸引优秀人才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太仓市滨江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7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有胜任本职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2、具有岗位所必需的职称、执业资格和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身体健康。
4、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不能应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4日至5月31日。
2、报名方式:
点击进入报名(开放时间:2017年5月24日9:00至2017年5月31日16:00)。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按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2、考核方式:综合考核。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预审人数比例低于1:5的,直接进入面试;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预审人数比例多于1:5的,则采用人岗相适度评价+面试。
3、人岗相适度评价:对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根据报名者信息资料逐个评价,以不高于1:5的比例,按分数从高到低来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的人员。
4、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人岗评价分数从高分到低依次递补。
5、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公示及录用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3、新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4、工作地点:浏河镇(市区有班车接送)。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联系电话:0512-53123587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