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退伍军人在基层建设、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经研究决定,城厢镇面向退伍军人公开招聘1名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男性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户籍为太仓市城厢镇的部队退伍军人,年龄为35周岁(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高中(含职高)以上学历。
2.热爱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能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政策把握能力,执行力强。
3.具有较强吃苦耐劳精神,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有较强管理和服务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三、报考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报名。
(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日—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国家法定假日不接受报名)。
(2)
报名地点:城厢镇组织、人事科(城厢镇太平南路76号),联系电话:53572906(组织)、53428658(人事)。
(3)报名资料:军人退伍证、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个人1寸免冠照2张(如为党员的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的党员身份证明),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并提交《城厢镇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按照报考条件,由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3:1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职数。
●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其中评优分数加入笔试成绩)。
(1)评优分数为五个方面:
①在部队加入党组织的(含预备党员)加0.3分;②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一次加1.0分,可以累加;③在部队被评为优秀士兵一次加0.2分,可以累加;④服役满1期士官的加0.3分,满2期士官的加0.6分,满3期士官(含以上)的加1.0分,不累加;⑤在部队任班长的加0.2分。
(2)笔试(占40%)。考察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社工知识、职业道德修养等方面的能力。
(3)面试(占60%)。笔试结束按评分高低(须满合格分),按1:3进入面试。如笔试合格人数未达面试人数要求,则按1:2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应变协调、服务意识与技巧、言语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考察、公示。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宜担任招聘岗位职务的现象,取消资格,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考察通过后体检,体检结束后,最终确定入选者,并进行任前公示5天。
●聘任。报名者如被录用,须及时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待遇
一经录用,享受社区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办理社、医保和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首次聘用期一年。首次聘用期满考核结果达称职以上,享受社区工作人员同等收入水平。
附件下载
附件:
城厢镇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