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学、幼儿园事业发展需要,我市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有关学科代课教师85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苏州市户籍 、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四)应聘者毕业专业须与报考学科限定专业一致。
(五)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前教育学科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四、报名方式、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
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7月 11日。
2.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2017年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
www.tcedu.com.cn 首页链接),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考情况。有关要求:
(1)实行按岗招聘的办法。报考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选定后其初试、复试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可以修改报考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3)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4)网上信息采集完成后,需自行打印报名表,并于资料审核时上交。
(5)报考者应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不足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缩减录用计划数,直至取消该职位。
2.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3.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信息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
由太仓市教育局组织公开招录考试(考试初定在7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包括笔试(总分为100分)和面试(总分为100分)。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各学科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课程改革、学生管理等)和相关学科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各学科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各学科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以考察拟任学科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为主,以试讲为主,部分学科考察专业技能。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增考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共分四个项目:绘画、钢琴弹唱、舞蹈、模拟上课。绘画、钢琴弹唱、舞蹈和模拟上课均现场公布绘画主题、弹唱曲目、舞蹈音乐和上课主题,除绘画外其余三项内容共准备30分钟。正式测试时绘画时间不超过30分钟、弹唱时间不超过2分钟、舞蹈时间不超过2分钟、模拟上课10分钟。四个项目总分各为100分,各项目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总分(100%)=绘画(按占比20%计)+钢琴弹唱(按占比20%计)+舞蹈(按占比20%计)+模拟上课(按占比40%计)。
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在领取准考证时交纳(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家庭的考生,可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经审核确认后减免)。
六、资料审核
通过面试、准备进入体检的考生需参加资料审核,审核时间:初定在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审核地点:太仓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扬州路99号)
所需材料:⑴系统打印的报名表1式1份;⑵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背面均写好本人姓名及应聘学科);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有关获奖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原件由本人带回)。
资料审核通过者进入体检。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并提供有关材料,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情况不实的,取消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七、体检、录用、待遇
由太仓市教育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在太仓教育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统一调配至相关学校,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凡正式录用的代课教师必须遵守我市相关规定。试用期半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自谋职业。新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关于规范代课教师薪酬待遇的通知》(太教〔2015〕3号)执行。被录用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53521537。
八、本简章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太仓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
邮政编码:215400;
联系电话:0512-53531169,5353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