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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地税局招聘执法车驾驶员1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7-08-14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执法车驾驶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较强责任心和保密意识,服从组织安排,能根据需要加班。
3、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疾病;具备奉献与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4、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无重大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等不良驾驶记录。
5、年龄25-40周岁(1977年8月1日-1992年8月1日),持有B1或C1驾照(持B1驾照者同等条件下优先),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三、报名
1、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8月21日
。
2、报名方式:
报名入口
(开放时间:2017年8月14日9:00至2017年8月21日16:00)。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按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
2、考核方式:综合考核。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预审人数比例低于1:5的,直接进入面试;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预审人数比例多于1:5的,则采用人岗相适度评价+面试。
3、人岗相适度评价:对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根据报名者信息资料逐个评价,以不高于1:5的比例,按分数从高到低来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的人员。
4、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人岗评价分数从高分到低依次递补。
5、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驾驶素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公示及录用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3、新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4、薪资待遇:年薪4万元左右(包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5、工作地点:港区(上下班交通自行解决)。
六、其他
本次招聘具体详情、通知、公告请注意浏览太仓市人才网官方网站,不再进行书面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由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联系电话:0512-53123587,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