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解决警力不足问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长航公安局苏州分局太仓派出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招录消防、治安辅警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消防、治安辅警30名。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太仓市户籍,浏河、浏家港、浮桥、金浪、璜泾等地优先,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男性,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体表无纹身,会游泳,身高1.7米(含)以上,裸眼视力4.6(含)以上。
5、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录用。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有其他不适合担任辅警情形的。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8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太仓市上海东路66号市人防大厦底楼西侧)。
相关证件: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四、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按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2、考核方式:体能测试、面试。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测试1000米跑步。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组织相关人员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政审。
六、录用及待遇
1、经考试、检、政审后,发放录用通知书。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2、薪资待遇:本岗位属劳动合同制辅警,人均年收入享受辅警待遇,单位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金和公积金,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七、其他
报名咨询电话:0512-5312358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本简章由长航公安局苏州分局太仓派出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