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沙溪镇公开招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7-08-22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描述:沙溪镇国税局办税大厅税收助征人员2名,沙溪镇国土局协管员1名
2、招聘人数:3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和道德败坏、影响社会治安等不良经历,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至1999年8月9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3、税收助征人员要求财会、法律、计算机类专业,协管员不限专业,有相关从业资格证或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4、太仓市户籍,男女不限。
三、薪酬待遇
参照沙溪镇个私中心工作人员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8月23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①沙溪人力资源市场(永久商业广场西楼三楼) 电话:53229308
②台资园区人力资源市场(岳镇村会所底楼) 电话:53305880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归还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现场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按照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职数。符合条件,通知考试。
五、考试
1、笔试:分值占比4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须满合格分),按1:3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分值占比60%。
3、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经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七、录用
1、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发录用通知书。
2、用工形式: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录用人员与沙溪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最终解释权归太仓市沙溪镇人力资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