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浮桥供销合作社招聘工作人员1名

发布日期:2024-07-17  (此信息已过期)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太仓市浮桥供销合作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
3.诚实守信、勤奋踏实、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1.性别:不限男女;
2.户籍:太仓户籍;
3.工作经历: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4.学历:大专及以上;
5.专业:不限专业;
6.工作内容:综合性工作;
7.年龄: 适合 35 周岁以下;
8.其他:(1)浮桥镇本地户籍者优先;(2)太仓户籍退役军人、党员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国有(集体)企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3.现为太仓市供销社系统在岗职工;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征信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
6.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5日15:00
2.报名邮箱:waljy310114@163.com
3.报名需上传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非太仓户籍太仓市常住居民可以提供1年以上太仓社保缴费清单或暂住证);
(3)学历证书;
(4)个人正面免冠照;
(5)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1);
(6)其他(选传,符合公益性岗位要求的请将相关材料提报)。
4.报名后请应聘人员确保通讯畅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录用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预审人数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若不满开考比例则岗位取消。
2.资格预审:对照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3.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4.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满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报名要求所需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面试: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为:以面试成绩为主,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依据。
8.政审、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9.公示:政审及体检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如公示不合格,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待遇及管理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或存在不宜担任招聘岗位的现象,取消其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2.新录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辞职或存在不宜担任招聘岗位的现象、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工资待遇:参照基层供销合作社新进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六、其他
1.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及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有必要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2.报名招考过程中,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相关通知的友情提示也将以短信的形式发送。请应聘人员同时关注短信信息。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不另行联系、通知。
3.本招聘简章由太仓市浮桥供销合作社负责解释。
用人单位联系电话:0512-5370133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监督电话:0512-53529334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13776175800 杜女士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附件:岗位报名表